舆情观察
中国高速公路拟长期收费 媒体:恐成永久提款机

发布时间:2015-07-22 07:45:03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北京7月22日电(记者李金磊)收费公路将迎来重大改革。交通运输部昨日公布《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政府收费公路中的高速公路不再规定具体的收费期限,以实际偿债期为准,确定收费期限,债务偿清后将实行养护管理收费。这意味着高速公路将长期收费。为何要作出上述调整?高速公路是否会变成“永久提款机”?是否存在重复收费问题?又该怎样满足公众对收费公路“提速、降费、透明”的期待?

    高速公路为何拟长期收费?

    ——目前总体亏损

    7月21日,交通运输部公布《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20日。

    意见稿中最令人关注的是对收费期限做出了调整。根据意见稿,政府收费公路中的高速公路实行统借统还,不再规定具体的收费期限,而是以实际偿债期为准,确定收费期限。特许经营高速公路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的高速公路可以约定超过30年;偿债期、经营期结束后,实行养护管理收费。

    这一标准较现行的规定有很大的变化。按照现行条例,政府还贷公路最长收费期限不得超过1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市为20年);经营性公路最长收费期限不得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市为30年),而“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届满,必须终止收费”。

    为何要作出这样的调整?“这主要是基于债务风险和金融安全的考虑。”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毛寿龙(微博)对中新网记者表示,随着高速公路建设成本的不断攀升,在原来规定的固定期限内已无法按时偿清贷款,高速公路总体处于亏损状态。如今不再规定具体的收费期限,增强了灵活性,有利于降低政府性债务风险。根据交通运输部6月30日发布的《2014年全国收费公路统计公报》,2014年全国收费公路亏损1571.1亿元。这一数字比2013年翻了约2.4倍。中新网记者还梳理发现,截至目前,除西藏、海南两省区没有收费公路外,在其他29个省区市中,25个省份2014年收费公路出现不同程度的亏损,仅安徽、广东、浙江、上海四地出现盈余。

    高速公路是否成“永久提款机”?

    ——长期收费合理性引争议

    面对高速公路期限调整的消息,网友们反应不一,有人认为“长期收费有合理性,可以有效分流车流量,而不收费的话就会堵成慢速公路”,而有人则认为“长期收费没完没了,高速公路将变成‘永久提款机’”。

    “这是一种错觉,高速公路不会成为‘永久提款机’,”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赵坚对中新网记者说:“现在大部分高速公路处于巨额亏损,连债都还不了,更不用说‘提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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