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观察
西安电力学院被指非法集资:年收益超20% 涉资金或过亿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2日 18:57    来源: 中国经营报    

  年收益率超20% 涉及资金或超亿元 西安电力学院被指“非法集资”

  打着教育的“幌子”被指非法集资的案例在西安屡见不鲜。

  继西安联合学院、西安华西大学非法集资案爆发之后,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中国经营报》就获得消息称,西安电力专修学院(下文均称:西安电力学院)以超过年息20%的收益被指非法集资。近期,本报又陆续收到多份西安电力学院涉嫌非法集资、资产转移的投诉材料。

  对此,本报记者2016年6月底实地探访西安电力学院,发现该学院已经停止招生,整个办公楼只有少数办公室对外处理此前所涉及的“借款合同”纠纷等问题。

  那么,作为西安电力学院的主管部门,西安市教育局是否知道该学院被指“非法集资”,有没有做出相应的补救措施或者处理?

  对此,本报记者于2016年6月24日向西安市发出采访申请,6月29日,教育局工作人员告知本报记者,“关于西安电力学院涉嫌非法集资的采访,要经过西安市宣传部审批”。

  随后,记者联系了西安市宣传部,但是相关领导表示,具体情况可以向西安市教育局宣传处处长周青了解。但周青并没有对西安电力学院被指非法集资是否缺失监管做出解释,而是以开会为由挂断了记者电话。

  年收益率超20% 涉及资金过亿元

  “直到西安联合学院非法集资案爆发之后,我们才知道投到西安电力学院的钱很难要回来。”投资人谢女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在2014月份,通过中间人介绍在电力学院开始放款。

  那么,为什么不把钱存到银行,而是放给电力学院?谢女士表示,这主要是因为西安电力学院高息诱惑。

  谢女士给本报提供的多份与西安电力学院所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的一份6万元合同显示,“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资源,互惠互利原则,与西安电力学院校区筹建项目双方签订借款协议。”

  按照协议,谢女士借给西安电力学院6万元,资金用于西安电力学院的建设,借款年收益率为12%,1年后还款为6.72万元。

  “其实这份借款合同只是一个规避风险的协议,与事实不符。”谢女士表示,事实是按照约定与西安电力学院的借款月息2分钱,也就是说1万元,一年的连本带利可以拿到1.24万元,收益率高达24%。

  这种说法得到了举报人的一致认同。较早给西安电力学院放款的李女士向记者表示,2012年左右开始向西安电力学院放款,按照合同该次借款金额为10万元,但是事实上只向西安电力学院支出了8.7万元,1年之后,8.7万元又可以获得1.2万元的利息。也就是说8.7万元在1年内获得2.5万元的收益,利率收益达到28%。

  正是因为年收益超过20%的诱惑,让李女士越陷越深,并且发展身边的亲人向西安电力学院放款。按照李女士向本报提供的材料显示,李女士及亲人向西安电力学院放款金额近50万元。

  “原本到2015年7月份,1年期满之后归还本息,但是时间到了之后,却迟迟不见兑付,这时候我就觉得能要出事。”同样在西安电力学院放款的冯先生向本报记者表示,西安电力学院表示,目前资金困难,决定在5年之内还清欠款,但是没有利息,以前支付的利息也从本金中扣除。

  事实上,关于西安电力学院被指“非法集资”早被传开。一位消息人士向记者提供了一份2016年元月份投资人围堵西安电力讨要投资款的视频,涉及人员数百人。

  另外,该人士还向记者透露,投资者们有一个千人级的QQ群,粗略估计西安电力学院涉及“非法集资”过亿元。

  但由于西安市教育局未作出回应,上述消息无法证实。

  监管缺位?

  面对无法讨回的投资款,多位向西安电力学院放款的投资者认为主管部门监管缺失。

  公开资料显示,西安电力学院位于西安市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核心区域,占地300余亩,是经教育部门批准的一所特色鲜明、设施先进、思维超前的新型高等院校。学院为电力系统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培养电力人才。

  那么,西安电力学院当初是如何审批的?有没有通过年检?主管部门西安市教育局对于被指非法集资一事是否有监管?

  《中国经营报》记者于2016年6月24日向西安市教育局提出采访申请,6月29日,教育局工作人员告知本报记者,“关于西安电力学院被指非法集资的采访,要经过西安市委宣传部审批”。

  记者联系了西安市委宣传部,但是相关领导表示,具体情况可以向西安市教育局宣传处处长周青了解。但周青并没有对西安电力学院被指非法集资是否缺失监管做出解释,而是以开会为由挂断了记者电话。

  随后,本报记者从陕西省教育厅处证实,西安电力学院属于西安市教育局管理。西安市金融办方面则表示,“对于西安电力学院被指非法集资的事情知晓,西安市教育局已经向金融办备案,并且成立工作小组,按计划还款”。

  既然西安市教育局已经知晓西安电力学院被指“非法集资”并且已经成立小组,那么为什么不对外公开?是想隐藏什么?有投资者提出上述疑虑。

  6月23日,本报记者再次来到西安电力学院,在办公楼一层见到了正在和投资者交涉的工作人员。当记者提及采访“关于西安电力学院集资事宜”时,三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只是这里的招生老师,具体事情并不清楚。

  随后,本报记者致电西安电力学院法人陈金文,但电话无法接通,通过上述消息人士本报记者联系上了西安电力学院副院长李某,李某表示已经于2016年1月离开了该学院,对于学院是否被指“非法集资”不便置评。

  有投资者表示,正是由于西安市教育局对西安电力学院监管缺失,才导致其钻了空子,大肆“非法集资”,如果再因监管缺失,使得西安电力得以资产转移,西安是教育局应当负责。对此,本报将持续关注。

上一篇:西安最牛村支书自称政府围殴民警 获刑1年    下一篇:12部委出手,能否终结奇葩证明
反腐动态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2025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
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
李希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作工作报告
回眸2025 | 督在实处 查在要害 改在长效
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丨大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
回眸2025丨推动“一把手”廉洁履职用权
镜头记录
拖欠工程款:政府需要解决老人遗留问题的责任
多批医用口罩不合格,湖南康之健被罚48万元
产品与获批内容不一致,天津喜诺生物被罚278万
因生产未注册医疗器械,天津索玛科技被罚63万
重庆药监公布医疗器械不合格名单,涉河南艾尔乐等9家企业
一次性防护服不达标,重庆上坤医疗器械被罚近40万
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北京欢乐分享口腔门诊部被罚4万元
安徽省公布3批药品不合格,协和成制药“上榜”
廉政教育
以法治思维立魂 以媒体视野赋能 深耕法治反腐研究主业
思想体悟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在京召开 蔡奇出席并讲话
“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与廉政法治体系发展完善”论坛暨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2025年年会在湖南湘潭举办
中国代表团出席《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十一届缔约国会议
以舆论监督"利剑" 斩断群众身边"微腐败"
深入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 营造崇廉拒腐良好风尚
违反廉洁纪律和挪用公款相关问题分析
为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贡献青春力量
国企人员违反工作纪律及滥用职权相关问题分析
廉政法制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主动邀请特约监察员参与工作
沈永获中国反腐研究信息中心2025年度表彰
政协委员王志刚履职献策 四篇提案为密云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沈永论文获全国性主题征文一等奖,聚焦社会治理双重使命
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宣讲团报告会在中央政法委举行
中央纪委     全国人大     中国政府     中国法学会
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信息中心简介|人员查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西街7号院
京ICP备18038203号    注册证号:100036   备案证号64195043-004-12-14-2  咨询电话:(0)18510077231〈只接收短信〉
Copyright 2015-2021   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信息中心   AllRights Reserved   中心执业律师:杜吉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