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案件
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买“学区房”后无法入学,中介被判赔偿

为了让孩子享受优质教育资源,不少家长不惜花高价购买“学区房”。曹某就在重庆市九龙坡区购买了一套“学区房”,完成交易后才发现该房产已经没有了入读心仪学校的指标。近日,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审理了这起因购买“学区房”目的落空引发的中介合同纠纷案。

(图源网络)

案情:

买了“学区房”孩子却无法入读

买家要求中介公司赔偿15万元

2023年底,曹某为了让孩子读上某重点初中,找到某房产中介公司,明确告知经纪人张某购买“学区房”的目的和要求。在张某的居间下,曹某以163万元价格与出卖人王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明确约定,购房目的为曹某子女入学某重点初中,王某承诺近六年内未使用案涉房屋的入学指标,若因政策原因发生变化导致购房人子女不能正常就读该学校,则与王某无关。

合同签订前,王某提供了由开发商向一手房业主出具的《某重点初中入读须知》,须知明确入读该校每年有名额限制,存在指标提前使用完毕的可能性,后期购买二手房的业主应谨慎考虑慎重决策。同日,曹某、王某与房产中介公司签订中介服务合同,曹某按约向房产中介公司支付了2.4万余元中介服务费。

曹某交付了全部购房款,房屋过户完成后,曹某了解到购房入学的政策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前已经发生变化,该房屋已经没有入读某重点初中的名额,曹某购买“学区房”的目的不能实现。与房产中介公司多次沟通无果后,曹某起诉到九龙坡区法院,请求判令房产中介公司赔偿损失15万元。

法院审理:

未履行自己应尽义务

中介与买方均有过错

审理中,曹某表示不愿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关系,不向房屋出卖方主张权利,只依据中介服务合同向房产中介公司主张权利。

法院经审理认为,房产中介公司作为被委托方,对于案涉房屋在交易时是否符合相关入学政策,负有专业的审查义务;曹某作为委托方,在房屋出卖方提供了《某市级重点初中入读须知》后,应当知晓案涉房屋可能存在指标使用完毕的风险,对未实际了解购房入学政策是否发生变化也有一定过错,故中介公司与曹某双方均有过错。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有调解意愿,为了快速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悉心释法明理,积极寻求双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房产中介公司退还了部分中介服务费,曹某对此表示满意,双方息诉止讼。

法官提醒:

购买“学区房”要谨慎

这三个方面请多注意

承办法官提醒,购买“学区房”时首先要树立合同意识,留心合同条款具体内容,若有特别约定的地方,比如“因出卖方或中介公司违约致使买受人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受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中介服务费”等,要在合同中以书面形式予以明确,切勿轻信口头声明或保证。

其次,提前向目标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核实相关政策、入学指标等真实情况,并认真核实出卖方对房屋的权利有无瑕疵等,从源头上规避买房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最后,如果有证据证明出卖方或者中介公司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虚假宣传等行为导致买受人受损的,留存相关证据,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上一篇:假证2.3万个,捣毁窝点4处,内蒙警方破    下一篇:检察机关依法对周政涉嫌受贿、贪污、国有公
反腐动态
记者观察|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
"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习近平总书记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生动实践
李希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深刻领悟“三个更加”重要要求 坚决落实“六个强化”任务部署
实干为民开新局——党中央部署启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
实干担当 为民造福——习近平总书记引领全党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镜头记录
拖欠工程款:政府需要解决老人遗留问题的责任
多批医用口罩不合格,湖南康之健被罚48万元
产品与获批内容不一致,天津喜诺生物被罚278万
因生产未注册医疗器械,天津索玛科技被罚63万
重庆药监公布医疗器械不合格名单,涉河南艾尔乐等9家企业
一次性防护服不达标,重庆上坤医疗器械被罚近40万
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北京欢乐分享口腔门诊部被罚4万元
安徽省公布3批药品不合格,协和成制药“上榜”
廉政教育
以两会精神引领基层反腐监督 以研咨政赋能廉洁治理
聚焦两会热点 学习报告精神——开创反腐败与监督工作新局面
“十五五”展望——纵深整治基层“微腐败” 以清正廉明守护民生福祉
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 研究部署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
深践整治要求 勇担反腐使命 以廉洁文化建设与精准决策参考护航民生发展
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丨推动传统廉洁文化焕发时代价值
以法治思维立魂 以媒体视野赋能 深耕法治反腐研究主业
思想体悟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在京召开 蔡奇出席并讲话
“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与廉政法治体系发展完善”论坛暨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2025年年会在湖南湘潭举办
廉政法制
莫以监督之名 行侵权流量之实
深化集中整治 让老百姓可感可及丨为优化营商环境赋能增效
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举报、投诉、信访不是一回事
最高检召开2025年度“双十大”定评会暨检察新闻宣传工作座谈会
团结 批评 团结:以实干出政绩
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陈文清出席会议并讲话
中央纪委     全国人大     中国政府     中国法学会
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信息中心简介|人员查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西街7号院
京ICP备18038203号    注册证号:100036   备案证号64195043-004-12-14-2  咨询电话:(0)18510077231〈只接收短信〉
Copyright 2015-2021   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信息中心   AllRights Reserved   中心执业律师:杜吉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