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之窗
“吃肉喝汤”不是为官应有之义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28日13:44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四川南充原副市长邹平以受贿罪被判刑。蓬安官场至今有一段邹平的传说:他当蓬安县长时,县委书记批评某些领导过年过节就背着包在县委到处转。这话针对邹平,没想到邹平随即顶了回去:“书记,你吃肉我们还是要喝口汤撒。”

有人说邹平恬不知耻,的确如此。“吃肉喝汤”在其他贪官那里,多少会藏着掖着些,哪个像他这样明目张胆喊出来?他的无耻和疯狂还在于收钱不论多少,几百几千都看得上眼。2003年至2013年期间,邹平受贿119次,总计2420余万元。这岂是在“喝汤”?

领导干部若只想着“吃肉喝汤”,势必会带坏一地的政治生态。邹平在任蓬安县长、县委书记期间,商人只要给他送钱,土地就可以白送;下属要升迁,金钱就可开道。为了贿选全省优秀县委书记,以及成为市厅级领导职务的后备人选,邹平甚至指挥23个部门的27人帮他送钱,挪用公款向230人行贿达150多万元。由此可见一斑。

你贪大的,我也贪点小的,在这种攀比心态作祟下,一次次的受贿或许让邹平多少有些心安理得。眼看着别人“吃肉”不制止,自己想着要“喝汤”,明知他人玩火不去劝阻,自己也要火中取栗。但“吃肉喝汤”不是为官应有之义,玩火者也必自焚。最终,邹平也只能是在牢狱里喝汤了。

为官发财,应当两道。赤裸裸地“吃肉喝汤”,俨然将当官与发财混为一体了,官场成了他们的利益分赃所在,应该人人有份,但凭官职大小来取。“吃肉喝汤”不是为官应有之义。既然担任了公职,就要断掉发财的念想;既然走上了领导岗位,更应明白权责一致。为官者当谨记,清正廉洁是本分,为民务实是职责。权力是责任、担当,不是用来为了一己的“吃肉喝汤”,党的宗旨、人民的期待,都需要广大干部吃苦在先、享受在后,需要各级领导克己奉公、甘于奉献。在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新常态下,党员干部要对标先进、常照镜子,切实践行“三严三实”,自觉把权力关进“笼子”,争当“四有干部”、争做人民好公仆,这才是为官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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