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教育
官员收五千为防揭发退一万 被认定对抗组织审查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1日08:08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条例原文】第五十七条 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二)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

  【模拟案例】汪某,某县工商局长,中共党员。当地纪委在接到关于汪某接受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红包”的举报后,要汪某到纪委把情况说清楚。因担心受处分,汪某向组织隐瞒了真实情况,否认存在举报中所说的问题。之后,汪某想到,中秋节前个体老板赵某等人约他吃饭,席间赵某还送了他一个装有5000元钱的“红包”。汪某反复思量,觉得举报人反映的可能就是这件事。于是,他约赵某见面,退还了5000元钱,另外还多送给赵某5000元,想借此封住赵某的口。结果,给组织调查在客观上造成了困难。

  汪某满以为可以用钱消灾,殊不知自己这一行为可以说是错上加错。湖南省纪委案件审理室干部张萱表示,汪某接受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红包”,本身就已经违反了党的纪律,其后的种种行径更是一错再错。抛开别的不讲,仅就“多送给赵某5000元钱,想借此封住赵某的口”而言,应认定为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行为。

  张萱告诉记者,汪某在接受组织谈话后,怕违纪行为暴露,给了个体老板赵某5000元“封口费”,其行为虽符合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他人财物的客观表现,但其主观方面是为了阻止赵某检举揭发、提供证据材料,从而达到干扰、妨碍组织审查的目的,侵犯的客体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现实中,像汪某这般对抗组织调查的,仍不乏其人。有的在纪委对其有关问题进行初核或进行谈话函询时找人串供,甚至专门模拟纪委问话;有的在案发前与从事公检法工作的亲属共同研究纪委的办案方法;还有的在听到纪委要调查他的风声后,四处打探消息、托人说情……

  张萱提醒,当前,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审查更是重中之重。新修订的《条例》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把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包庇同案人员的;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等行为纳为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行为,进一步严明了政治纪律,为广大党员划出了不可触碰的底线。

  “不仅‘封不了口’,还会‘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有关专家表示,“全面从严治党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越往后执纪只会越严,那些妄图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都必将受到应有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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