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之声
冤案平反看得见,责任追究别“隐身”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5日08:59    来源:京华时报

      正因为容易受到质疑,反而更应该将追责程序公开化、透明化。对于冤案追责,有必要形成惯例与制度。当冤案被平反后,就需要立即开启追责程序。

  近日,媒体报道了陕西一起投毒杀人案在13年后沉冤昭雪的案件。2003年被判有期徒刑15年的柯长桂,2016年7月1日拿到了法院无罪判决。判决中道出了冤案真相:原判认罪事实错误。杀人动机纯属主观臆断。柯长桂有罪供述系刑讯逼供、诱供、骗供的结果。原审也存在采信证据有失客观公正、原判程序违法等诸多问题。而据报道,此案当年的相关办案人员多人已升迁。

  冤案是对公平正义的最致命打击,即使是万分之一的冤案率,也让当事人承受了百分之百的苦难。尤其是对刑事案件而言,错误定罪就意味着司法机关至少犯了两个错误:将无辜者置于牢狱乃至剥夺生命;让罪恶实施者逃离了法律惩罚。可以说,冤案平反,事关终极正义。

  冤案平反,我们需要做的,不能仅限于让蒙冤者得到清白与赔偿,还需让相关办案者受到责任追究。事实上,在这起冤案中,终审判决已经认定侦查机关存在刑讯逼供,同时,相关证据也远未达到构罪标准,在这个角度上,涉案的公检法三家有关办案人员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责任。

  理论上,相关责任至少包含三个层面,一是或将构成行政与党纪处分责任;二是或将构成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徇私枉法罪等相关刑事犯罪;三是在一定情形下,或将由责任人对国家赔偿金予以补偿。这三种责任体现着对不同价值损害的弥补,各自独立存在,不能相互替代。因此,有必要对相关涉案人员一查到底、厘清责任。

  这些年来,我国整体法治环境不断进步,全社会法治观念日益提高。尤其是十八大以来,全国法院系统面对错案不回避、不遮掩,主动应对,依法纠错,使得一系列冤案得以纠正与平反,获得了公众广泛认可,平反冤案也成了常规工作。

  遗憾的是,相对于轰轰烈烈的冤案平反与赔偿,对责任人的追责却时常在无声中进行。即使是迫于压力,偶尔有追责部门主动发声,也只是公布结果,而后则做鸵鸟状,并不说明缘由与依据。这显然难以满足公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使得公众屡屡质疑追责部门刻意包庇或是用党纪责任代替法律责任。

  客观来说,根据法定标准,追责机关确实在不少时候无法如公众所愿,追究责任人刑事责任,有时因时过境迁丧失了证据,有时因时间太久过了追诉时效……然而,正因为容易受到质疑,反而更应该将追责程序公开化、透明化,不仅要公开结果,更要公开过程与理由。

  但凡存在暗箱操作,即便实体公正,也很难赢得公众信任与满意。对于冤案追责,有必要形成惯例与制度。当冤案被平反后,就需要立即开启追责程序,对于涉案者是否存在责任、存在何种责任、需要接受何种惩罚、惩罚或者不惩罚的事实与法律依据等问题,给出公开、公正、详实的回答。莫让冤案平反背后的追责悄然无声。

上一篇:山西霍州妈妈愤怒呼喊:官员“教唆”儿子犯    下一篇:打通“断头路”需要多想一公里
反腐动态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概论》出版发行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 以钉钉子精神抓好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
认真贯彻中央纪委五次、六次全会精神 持续提升基层监督力量
应时代之变 行天下大道
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召开 刘金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 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完成好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镜头记录
《乐武声》大型综艺栏目盛大开机录制
拖欠工程款:政府需要解决老人遗留问题的责任
多批医用口罩不合格,湖南康之健被罚48万元
产品与获批内容不一致,天津喜诺生物被罚278万
因生产未注册医疗器械,天津索玛科技被罚63万
重庆药监公布医疗器械不合格名单,涉河南艾尔乐等9家企业
一次性防护服不达标,重庆上坤医疗器械被罚近40万
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北京欢乐分享口腔门诊部被罚4万元
廉政教育
让老百姓得实惠、我们党得民心丨“让农民腰包越来越鼓”
北京市纪委监委最新通报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面向年轻干部召开廉洁党课
坚决纠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以铁腕整治乡村微腐败夯实执政根基
首期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专兼职纪检干部联合培训班在京举办
实践与思考丨不断增强治理腐败综合效能
正风反腐在身边·变化看得见丨打好优化营商环境"组合拳"
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座谈会在中国政法大学召开
伟大征程 | 延安整风:一次深刻的马克思主义思想教育运动
贯彻落实五次全会精神·践悟丨更加清醒坚定地推进反腐败斗争④用好一体推进“三不腐”战略抓手
廉政法制
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会议在山东济南召开
严肃查处征兵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党建赋能“府检联动”双向协同 以检察履职护航文旅治理优化营商环境
中央宣传部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开展生态环境法典学习宣传工作
法治监督与舆论治理双维视域下:一体推进“三不腐”破解新型隐性腐败的路径研究
最高人民法院举行致敬“马背上的法官”主题宣讲活动 张军出席
中央纪委     全国人大     中国政府     中国法学会
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信息中心简介|人员查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西街7号院
京ICP备18038203号    注册证号:100036   备案证号64195043-004-12-14-2  咨询电话:(0)18510077231〈只接收短信〉
Copyright 2015-2021   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信息中心   AllRights Reserved   中心执业律师:杜吉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