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观察
贪官七大腐败“画像”之四:“双面官员”的虚伪人生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08日07:50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编前语】岁月的年轮悄然走过,十八大以来轰轰烈烈的反腐败斗争,也已经进行了近四年。回顾近几年的反腐历程,铁拳反腐力度空前,没有“铁帽子王”,没有“丹书铁券”,超百“虎”入笼,数十万“苍蝇”被打落,海外“猎狐”大网不断收紧,“百名红通”的名字正一个个被划去。

相应的,在反贪风暴下,一个个贪官的真实嘴脸被暴露在人们面前。他们在位的“高明”表演与沦为阶下囚结果的自相矛盾,质的变化,活像一幕讽刺剧,丑态百出,令人啼笑皆非。渐渐的,人们对贪官形象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在公众面前,他们有人意刻画自己廉洁奉公、嫉恶如仇的形象,大唱“反腐经”,猛烈抨击腐败分子,正义凌然;在工作岗位上,他们可能是一心扑在工作上的“工作狂”,可能是善于领会“领导意图”并巧妙执行的好下属,可能是亲近百姓的好领导,可能是“三好干部”、“明星官员”,但在政治欲望、金钱美色面前,他们却对声色犬马深度迷恋、无法自拔,忘记了自己的理想和信仰,忘记了在党旗前的誓言,忘记了高悬在自己头顶的达摩克里斯之剑。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既然伸了手,终有被捉时。当他们东窗事发,身陷囹圄时,才发现自己的“假面”根本无力掩盖,只不过是“一叶障目”式的自欺欺人。

前车覆,后车鉴。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梳理出近年来落马官员的七种腐败“画像”,探究贪官的多样心态,为您揭开他们的“假面”。今天我们推出第四期,讲述“多面人格型”落马官员的故事。

(图片人物从左至右依次为:王敏、王志忠、平兴)

“台上一套,台下一套;人前是人,人后是鬼;言行不一,口是心非……”近年来,伴随着一些官员的落马,他们的“双面人”、“两面派”形象也随之被拆穿。

荀子把“口言善,身行恶”的“两面人”称为“国妖”。这些官员和那些贪婪成性公开索贿受贿的官员不同,他们往往要装着一副老好人的姿态,或许在内心深处还在幻想着自己是一名“好官”,道貌盎然的背后,隐藏着一颗扭曲的心。也恰恰是这种“双面生活”,葬送了他们的政治前途。

“双面贪官”代表人物之王敏:一面大谈廉洁 一面大肆敛财

2016年9月30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山东省委原常委、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受贿案,对被告人王敏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对王敏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王敏是一位典型的“两面派”。中纪委监察部官网曾刊登王敏案件警示录,告诫广大领导干部“千万不能跟党装两面人、耍两面派”。

王敏在任之时,张口“廉洁”、闭口“清正”。“一个班子,尤其是党委书记过不了廉洁关,就没有担当的资格”,“一个干部,能成长到局级,不容易,大家都不愿意他犯错误、挨处分,但一旦犯了错误,谁都管不了,有纪律在那儿放着!”他常在各种会议上大谈廉洁,“苦口婆心”教育干部。

为了树立自己的形象,王敏写在文章里、讲在会议上。说起用人,他讲“坚决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突击提拔干部等问题”;说到反腐,他讲“要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对腐败分子,不论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坚决惩处”。

就在2014年12月18日落马当天上午,他还在济南市领导干部大会上作廉政警示教育报告,强调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做到敬法畏纪、遵规守矩。但实际上,2014年6月,借在中央党校学习之机,王敏潜入济南一家房地产公司总经理赵某在北京的会所吃喝玩乐。在十八大以来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下,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

2005年,王敏结识济南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赵某,从此拉开了相互利用、权钱交易的“二人转”序幕。近十年来,在王敏的力挺下,赵某的生意顺风顺水,财源广进。基于为赵某提供了诸多便利,王敏向其索贿的底气十足,俨然把赵某当成了自家的“钱袋子”和“提款机”。赵某则对王敏“知恩图报”,先后向其行贿现金、房产、名人字画等钱物累计达人民币1800余万元。

“双面贪官”代表人物之王志忠:当面一套、背后一套

从车间工人到企业领导,他曾是大家心目中的“能人”“红人”;他曾用心血和汗水带领集团逐步做大做强;他曾获天津市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他最终从一个国企董事长,沦为阶下囚……他就是天津物产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志忠。

王志忠给人的印象是处事低调,他在领导面前表态诚恳,在职工面前侃侃而谈,赢得了较好口碑。他常把“努力实干”“踏实做人”等挂在嘴边,用来教育激励下属职工。

但实际上,他却是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王志忠生活腐化堕落,常流连于灯红酒绿,沉湎于声色犬马,包养情妇。不仅利用职权大肆受贿,单笔受贿高达50万元美金,还嗜赌成瘾,十余次利用出国考察机会到境外赌场赌博,甚至在纪委就境外赌博问题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后仍未停止。

“我曾经在出国期间到赌场赌博试运气,虽然小资金玩,但违反了党纪,纪检部门找过我进行批评教育,为此我也在集团班子会上做了检讨,但并未引起我的高度重视,还一次次放纵自己,千方百计满足个人私欲。”王志忠忏悔道。

王志忠还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他人获得资金支持或投资项目。他收受天津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某某人民币430万元,为陈某某获得资金支持提供帮助;收受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原局长庞某某折合人民币329.03万元,为其与他人合作开发水上公园某地块写字楼项目打招呼、提供帮助。

……

2015年4月,经天津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给予王志忠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和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15年12月,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依法判处王志忠有期徒刑十一年。

“双面贪官”代表人物之平兴:圈外装廉洁,圈内搞腐败

2014年12月16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平兴有期徒刑十五年。

平兴的落马,在其周边人中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他平时的同事、下属们大都感到意外甚至震惊,因为在他们眼里,平兴“干练且做事缜密”“严于律己”,甚至有部分商人觉得他“不讲人情”。殊不知,这是平兴伪装出来的一面。他给自己划出特定圈子,圈子内外,经营着自己的黑白两面人生!

中纪委网站发布的警示录中曾提到,平兴贪腐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将受贿对象锁定在一个小圈子里。

对圈子以外的人,平兴秉公办事,不徇私情,让外界都以为这是一个不近人情的领导干部。在圈子以内,他将贪婪的本性展露无遗,不仅收受现金,甚至接受参股或合作企业干股,涉案金额高达1100万元。

在所谓的“圈外”,也就是单位里的同事、下属等,都认为平兴是个严于律己的领导,就连一些做工程生意的商人,因为未能进入平兴的圈子,也认为此人“油盐不进”。

然而在“圈内”,他的原形毕露。生活中的“小圈子”是平兴进行权钱交易的重要阵地之一。他有一位相交多年的“老朋友”柳某,在平兴担任高投集团董事长以前,两人之间就已经存在权钱交易。2001年,平兴的妻子找到柳某,委托柳某帮他们装修新房。柳某慷慨地答应下来,最后20万装修款也通通免单。因为帮忙介绍工程,柳某在2003年左右还专门约出平兴,送给他15万元现金。平兴收受的1100万财物中,有600余万元是柳某所送。在平兴身边,聚集着数名类似柳某这样的人物。在这个圈子里,他们肆无忌惮地进行着权钱交易。

小结

“两面人生”的形成,源于两种价值观的斗争。像王敏等一些落马官员的“正面人生”的词典里,写满了正义、廉洁、奉献,于是,他们与多数业务型领导干部一样,展现了“玩命干工作”、“两袖清风”的一面。但是,在个人利益至上的“负面人生”裹挟下,他们“心里不平衡”、“想多帮帮家人”,为填充个人欲望,他们表现出狡黠、贪婪的一面。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尖锐指出党内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特别是直指言行不一、表里不一、心口不一的“两面人”现象。总书记对“两面人”现象及危害的重要论述,入木三分、发人深省,警示干部坚决不能做“两面人”、坚决要防止“两面人”现象。

网上有句戏言,“带翅膀的不一定是天使,它可能是鸟人”,话虽直白,却颇有道理。“两面”贪官是政治投机者、行动两面派、道德伪君子,这些人最终要被钉上历史的耻辱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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