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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给河南省委书记、省长留言获回复 共计32条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7日08:01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

         日前,河南省各地针对网友给省委书记、省长的32条留言作出回复,留言选登如下:

【网民留言】

 商丘市阳光物业公司一直不给所有职工办社保,请领导帮助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现将市人社局办理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2017年7月31日,梁园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向商丘市阳光物业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并对该公司有关人员进行了调查询问。该公司存在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问题。我局工作人员于2017年8月3日向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该公司于7个工作日内整改到位。

【网民留言】

我是睢县一农民在家带俩孩子,大的可以上幼儿园了,小的才四个月还在哺乳期,靠着种地那一点微薄收入根本不够用。带着孩子又没办法去厂里工作。我家那位左脸部神经割断了,有点嘴歪眼斜,找工作不太好找。 想在县城卖点小吃,问了别人城管天天街上撵,能卖小吃的地方都被人租了,你压根就没法干。现在只要出门都得要钱,而且物价上涨什么都挺贵的,请书记帮帮忙,看看有适合我们这些人的能做的工作吗,即可以带孩子又有收入,扶贫政策,那只是短暂的解决燃眉之急,没有靠我自己挣的收入长久。 这个是用别人的号留言的,请领导你们帮帮我们。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现将睢县县委办理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您是睢县长岗镇人,生育两个孩子,您丈夫幼年时因面部神经手术留有疤痕,嘴部歪斜,不影响劳动。您全家与您公公共同居住,并共同经营公交车生意,经营路线从长岗魏庄到睢县,月收入7000元左右;您家里有9亩耕地,以种植玉米、小麦为主,年收入近1万元。您反映家庭生活困难问题不属实。现您有学习电子商务和在长岗镇流转土地进行规模种植的计划,如果您想从事电子商务工作,长岗镇政府将为您协调参加电子商务培训班;如果您想搞规模化种植,长岗镇政府将帮助您在长岗镇北村进行土地流转。

【网民留言】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现将民权县委办理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您反映民权县顺达出租汽车公司的出租车(豫NTE152)不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收费问题属实。对此,县交通运输局责令民权县顺达出租汽车公司对豫NTE152出租车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对该驾驶员重新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为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民权县交通运输局要求出租车公司加强对出租车驾驶员的管理,严厉打击出租车驾驶员不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决定》规定使用计价器收费的行为。

【网民留言】

走访虞城县中医院发现,在3楼外科护士站的露台上,竟然丢弃着几千只用过的药瓶,颜色一片雪白,让人触目惊心。 咨询值班医生,该医生说,医院本身有医疗垃圾回收站,但却很少用。因为这个3楼的露台挨着护士站,为了省事,她们将用过的吊针瓶子通过窗户直接就扔出去了。 据国家卫生部门的医疗检测报告表明,由于医疗垃圾具有空间污染,急性传染和潜伏性污染等特征,其病毒、病菌的危害性是普通生活垃圾的几十 、几百甚至上千倍。如果处理不当,将造成对环境的严重污染,也可能成为疫病流行的源头。 按国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医疗垃圾必须集中处置,而且,从收集、运输、贮存到处置等环节,要实施四联单制,并严禁任何单位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垃圾,违犯者,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不仅可处以罚款、问责,甚者还可追究刑责。 有医疗垃圾回收站为何不用?环保意识在哪?该医院院长管理上是否合格?这种场面一看就不是一天两天了,院长,请问你在哪里?根本就没有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眼里,希望根据图片证据,严肃追责!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现将虞城县委办理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您反映虞城县中医院3楼外科护士站南侧的露台上,丢弃有用过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问题属实。2017年7月26日,虞城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和县环保局联合执法,在县中医院3楼外科护士站南侧的露台上,发现有400多只用过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一次性塑料输液瓶不属于的医疗废物,而是普通医疗垃圾。经县环保执法人员现场测试、评估,该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没有对环境造成任何污染和危害。县中医院针对违规丢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并于2017年8月6日通过了县卫生计生监督所检查验收。下一步,县卫计委将对全县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开展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对不规范的医疗行为立即进行整改,全面提高全县医疗卫生水平。

【网民留言】

我们是柘城县东关三角区南柘东高丽小区东蔬菜批发市场附近牡丹小区的居民,我们向领导反映我们门口菜市场的路面严重损坏,大坑小洞,下水道不畅,一到下雨天雨水、污水就往小区里灌,水都能到脚脖,而且蔬菜垃圾清运不彻底,垃圾遍地。恳请领导百忙中过问下我们小区道路修路、卫生、下水道问题!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现将柘城县委办理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牡丹小区位于浦东街道办事处阮庄村。您反映牡丹小区门口道路损毁严重问题不属实,经浦东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现场核实,该段道路于2007年修建,现路况良好。您反映牡丹小区下水道堵塞问题,浦东街道办事处已经责成阮庄村委会组织小区居民和周边居民集资修缮下水管道,彻底解决下水管道堵塞问题。关于您反映小区对面蔬菜市场垃圾清运问题,浦东街道办事处已要求蔬菜市场安排清洁工人每天按时清理垃圾,现该蔬菜市场已于2017年7月25日成立了卫生清扫队,专门负责蔬菜市场内的垃圾清扫、清理、清运工作。

【网民留言】

我在商丘市睢阳区南京路与凯旋路交叉口凯旋家园小区买了一套房子,2016年12月15日交的首付,商丘市晶宝置业有限公司要交2800元的燃气初装费和每平方45元的暖气初装费,不过在网上查到河南已经停止这笔费用的收取,不知道商丘这边为什么还要收取?上次反映的商丘市发改委根本没有调查落实,一户也没退。我家的初装费没交,物业那边说没有我家的名字,连房子也不给啦,往发改委反映踢皮球,您说老百姓买房容易吗?一辈子的积蓄全部砸到房子上,到头来还不给房子。现在开发商就是不给业主见面,始终是躲避,政府部门能不管则不管,官商勾结,害苦百姓!请书记明察。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现将市发改委办理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凯旋家园小区位于睢阳区南京路与凯旋路交叉口,由商丘市晶宝置业有限公司开发。您反映该小区开发企业违规收取燃气、暖气初装费问题属实。根据《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丘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商政〔2015〕47号)规定,该开发企业不得在房价外再向业主收取相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针对该开发企业违规向业主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问题,我委已责成睢阳区发改委对该开发企业自销售商品房以来的价格、收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处的问题依法处理。目前检查正在进行中。

【网民留言】

我是商丘市睢县城关镇南关的居民,由于规划需要,我家的居住房屋于2013年被政府拆除,包括我在内的许多居民在房屋拆除后至今,一直寄居于亲戚家中。我要反映的是,商丘睢县城关镇南关的拆迁安置房自13年开工以来,中途经常性由于各种原因而停止施工,本来几个月的工期就可以竣工的工程,到目前已经修了四五年了,目前情况看,居民入住时间更是遥遥无期,从2016年十一二月份到2017年7月份,现场已经停工有8、9个月之久了,开工时间无法确定。据说,这次停工是因为承包商没钱给工人发工资! 我们已经四年多没有一个固定的居住场所,寄居在别人家,始终感觉不到家的归属感。我们没听说该安置房的进度安排情况。请尽早给老百姓一个稳定的居住场所,恳请各位领导协调解决以上事情,让老百姓尽早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现将睢县县委办理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2013年10月,按照县城区道路建设规划,修建复兴路需将城关镇南关村123户村民的住房拆迁,被拆迁的村民安置在复兴路南侧的南关社区。南关社区由睢县鑫业有限公司承建,于2013年10月开工建设,现一期5栋楼房主体已建设完工。因开发企业资金短缺,该项目暂时停工。为尽快解决拆迁户的安置问题,2017年7月,县委成立了由县财政、信访、城建等部门组成的南关社区建设督导工作组,具体负责督促开发企业筹措资金和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将该村拆迁户于2017年12月底安置完毕。

【网民留言】

本人祝军于2000年12月1日响应国家政策参军入伍,2002年12月1退伍,分配单位梁园区供销社,自退伍分配之日我多次到单位报到,至今没通知上班,期间多年找单位领导解决未果,现自己漂泊打零工,家庭困难,生活没有保障,此事困扰我多年,严重影响我的家庭生活!恳请领导给予关注解决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现将梁园区委办理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您于2000年12月入伍,2002年12月退伍,属两年义务兵。您反映梁园区供销社至今没通知您上班问题不属实。2006年3月,梁园区安置办将您安置到梁园区供销社工作,梁园区供销社将您安置到刘口乡供销社,您接到区供销社的上班通知后一直未去梁园区供销社报到。2017年5月,根据梁园区退役安置和权益保障专班要求,您可以申请领取待安置金或由政府在大型企业安置工作岗位。梁园区供销社人事部门向您宣讲安置政策后,您于2017年5月15日写出自谋职业的申请,梁园区供销社通知您领取待安置金时,您又要求安排工作岗位。梁园区委群工部、区民政局、区供销社已多次向您宣讲梁园区安置政策,如您不想领取安置金,区政府可将您安置到大型企业工作。

(责编:杨伊、韩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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