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头记录
山东菏泽市委宣传部原部长王永江涉嫌受贿千万案一审开庭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06日08:11    来源:法制日报

近日,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菏泽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王永江受贿一案。淄博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4年至2017年,被告人王永江利用担任菏泽市单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县长、县长、中共单县县委书记、菏泽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土地手续办理、政府扶持资金兑付、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妻、其子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42万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永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位时逢年过节收受贿赂

王永江,1957年出生,菏泽曹县人,2017年4月退休。

2017年9月22日,山东省纪委发布消息称:中共山东省纪委对菏泽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王永江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王永江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2017年9月21日,因涉嫌受贿犯罪,王永江被刑事拘留。9月30日,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逮捕。此案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淄博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于2017年12月25日移送审查起诉。随着庭审的进行,其违法犯罪事实被一一公开。

据办案人员介绍,2004年中秋节前至2012年春节前,王永江接受单县某集团公司请托,在企业发展、产品推销、厂址搬迁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18次收受现金45万元,POLO轿车一辆。

这些行贿款,该公司均以“大客户兑现或奖励有功人员”理由做账处理。

收受的钱王永江有的放在家里陆续花掉,有的过一段时间后存入银行。

2009年初,某化工企业搬迁被列入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王永江作为县主要领导,亲自调度并到现场督促进度。当年年底,该企业顺利搬迁完毕。王永江还受该公司董事长请托,在公司上市、税收优惠及带其到欧洲考察等方面提供帮助。

该公司董事长证实,为感谢王永江平时对其工作的支持与帮助,他利用外出考察、过年过节等时机,9次送给王永江5000欧元,2.5万美元,20万元人民币,10万元购物卡和30克金条。

法庭调查阶段,王永江对起诉书指控的所有犯罪供认不讳,都以“属实”或“同意”回应。

办案人员查明,王永江还以借为名收受车辆,将购买的车辆落户在他人名下,将受贿所得放在亲属处保管等,妄图逃避法律的制裁。

下属职务调整成收钱借口

办案人员介绍,王永江任县委书记期间,对县里的人事提拔及重用有向市里推荐的权力。

2007年12月,菏泽市考察单县副县级干部,王永江受某镇党委书记黄某请托,推荐其为县人大副主任的考察人选。最终,在王永江的帮助下黄某被提拔。

2010年12月,单县进行干部调整,王永江召开常委会,同意将黄某作为副县长候选人上报,随后不久黄某被任命为副县长。

又过了几个月,县常委班子调整,经王永江帮助,黄某再次顺利当上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在黄某这一路提升的过程中,王永江先后15次收受黄某送的现金、购物卡,共计22.6万元。

王永江说,任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之后,黄某因工作变动又成了自己的下属。黄某为感谢自己,同时想在以后工作上能继续得到支持,再次送来1.1万元购物卡。

这样的情况并非特例。起诉书指控,王永江在为县财政局副局长赵某职务晋升、某公司负责人宋某之女安排工作等提供帮助后,大肆收受财物。

2007年,单县某企业集团筹备建设工业园厂区,与经济开发区签订了一期、二期厂房建设合同和基础设施建设合同,按约定政府给予资金支持。

也是从2007年开始,县政府通过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陆续给企业拨付1亿余元承诺的配套资金,但是拨付资金不到位,差距很大。于是,该企业负责人找王永江,恳请协调帮助尽快落实政府在厂房建设、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资金事宜。

在检方当庭出具的证据中,多位证人证实,王永江对该企业工业园项目非常重视,经常召开工作调度会,多次开会或者电话安排,协调有关部门解决该企业建设中的资金、手续等困难。

与此同时,从2006年春节至2017年春节,王永江15次收受该企业负责人送给的现金157万元、银行卡10万元。

从2004年至2017年的13年间,王永江先后160余次收受他人贿赂,地点或在办公室、宾馆、家中,或在单县、菏泽,甚至在出差开会的北京、深圳等地。

放松要求毁掉后半生幸福

王永江长期担任单县“一把手”期间,工作积极务实,其工作能力也获得相关单位的肯定。本应发挥专长,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他却思想滑坡,放松自我要求,背离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罔顾党纪国法,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敛财的工具。

办案人员了解到,一开始,王永江面对别人送来的钱财也曾坚定拒绝过,即使面对的是10万元现金和银行卡,都曾被他退回。

王永江坦言,在成绩面前没有把握住自己,认为企业和个人是感谢自己、讨好自己,一发不可收拾。

王永江在单县任职时,多次为某房地产公司在土地竞标、规划审批、协调贷款等方面提供帮助。公司董事长时某先后17次共送给王永江104万元现金、2万美元、700克金条。

2017年1月,为感谢王永江协调资金,时某再次送给王永江10万元现金。当时,王永江提到自己快退休了,以后就没有车了。时某考虑到王永江之前提供的帮助,提出让王永江当公司顾问,王永江说有纪律规定,当顾问不允许。时某提出,不允许就给王永江50万元买辆车,并表示过年后打款。

2017年3月,王永江给时某打电话称联系好买车了。随后,时某向王永江提供的账户转款50万元。

王永江还利用担任中共菏泽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赵王河上游生态公园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某公司在项目推进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两次收受公司法定代表人给予的25万元人民币。其中,收受的最后一笔20万元,就发生在其被省纪委双规的前几天。

公诉人说,本案的警示在于:王永江从一名办事员干起到走上领导岗位,体现了党和人民的培养与信任。王永江本应珍惜信任,廉洁奉公,却在担任“一把手”之后,逐渐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突破了领导干部的基本行为准则,最终毁掉了自己后半生的幸福。在令人扼腕叹息的同时,也给世人以深深的警醒。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此案将择期宣判。(记者 徐鹏 通讯员 李明)

(责编:实习生王珂园、高雷)
上一篇:甘肃兰州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栾克军被提起    下一篇: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党组成员郗同福
反腐动态
引领社会革命是党的自我革命的根本目的
教育部原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杜玉波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人民日报评论员: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
纪检监察机关持之以恒纠治节日"四风" 坚守节点筑牢中央八项规定堤坝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江西省景德镇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高唤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镜头记录
拖欠工程款:政府需要解决老人遗留问题的责任
多批医用口罩不合格,湖南康之健被罚48万元
产品与获批内容不一致,天津喜诺生物被罚278万
因生产未注册医疗器械,天津索玛科技被罚63万
重庆药监公布医疗器械不合格名单,涉河南艾尔乐等9家企业
一次性防护服不达标,重庆上坤医疗器械被罚近40万
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北京欢乐分享口腔门诊部被罚4万元
安徽省公布3批药品不合格,协和成制药“上榜”
廉政教育
压实责任促进担当作为 破解基层监督难题
云南通报3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
以竹倡廉 清竹润检
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
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筑牢制度根基
推动党的纪律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云南通报3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
河南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海南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天津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廉政法制
依规依纪对涉嫌违法犯罪党员给予处分
“两高一部”联合印发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指导意见
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以裁判树规则促治理助发展
中央政法委牵头,首次对各省区市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中央督导
张军与36名相对薄弱基层法院院长座谈 强调 巩固脱薄工作成果 脚踏实地持续抓实
中央纪委     全国人大     中国政府     中国法学会
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信息中心简介|人员查询|研究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41号中国方正出版社415室
京ICP备18038203号    注册证号:1403961   备案证号64195043-004-12-14-2  咨询电话:(0)18510077231〈只接收短信〉
Copyright 2015-2021   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信息中心   AllRights Reserved   中心执业律师:杜吉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