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之声
莫让法律行动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

        中外红牛之争最近又成为热点。

        2022年12月29日晚,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下称“中国红牛”)发布声明,在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粤0391民初725号)中,法院采信了“50年协议书”,并支持了中国红牛诉讼请求,只有中国红牛在中国境内才能生产和销售红牛饮料。

        自2016年起,泰国天丝挑起商标侵权诉讼战火,覆盖了中国红牛及其渠道商、经销商和供应商等整个产业链。50年协议书被认为是中国红牛继续经营和享有商标权益的关键证据,由于中国红牛一度提供的是该协议复印件,被法院认定为“红牛公司未能提供协议书原件,该协议书真实性存疑,本院不予采纳。”

        2022年2月中国红牛找到这份协议的中英文原件后,案件出现转折。关于这份协议的真实性,经深圳国际仲裁院委托北京盛唐司法鉴定所鉴定,鉴定意见为协议书中签名均为真实,法院对该鉴定结论予以采信。这次判决是中国法院第一次对其真实性及合法性进行确认。

        2022年12月30日,泰国天丝声明反驳了这份法院判决,认为判决并无任何对“50年”条款有效的认定。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该协议泰国天丝签字代表目前仍是泰国天丝董事会成员,但是泰国天丝方面在公开声明中一直表示没有签署过该协议,在法庭活动中也坚硬地对抗称“对该协议真实性不予认可”。但在这次法院采信50年协议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后,泰国天丝没有相应回应。

        1月5日,一家自媒体为泰国天丝发声,天丝公司收到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泰国天丝针对南昌市龙泉食品有限公司、旺中旺百货有限公司销售 “红牛饮料”构成商标侵权案的判决。这是一份2022年12月12日作出的一审判决,早于广东前海法院(12月19日)判决一周。稍加对照,不难发现该未生效判决的认定事实尚待二审双方法庭辩论和判决进一步厘清。

        深圳前海法院判决书显示:“只有丙方(中国红牛)有权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红牛饮料”。《协议书》第七条明确约定:“协议有效期五十年,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即,“只有中国红牛能够在中国生产红牛饮料,这项权利持续50年”,那么作为签字丁方的泰国天丝,自然有义务保证合资公司存续期和商标权益是50年。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商标侵权判决显然是建立在原50年协议不存在的情况下,与深圳前海法院判决相矛盾。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合资公司创建时(1995年12月)约定“合资公司产品的商标是合资公司资产的一部分”,红牛商标三个元素已经在罐体上使用,中方企业1996年1月成功购买浙江金华企业的“斗牛”图案商标,泰国天丝提供“RedBull”,组合图案中另一个元素来自企业字号“红牛”。而直到1996年10月底,泰国天丝才在中国注册了图案相似的商标。2018年,泰国天丝将罐体上实际使用的商标、也是合同上约定给合资公司的商标进行了抢注。

        泰国天丝一直声称与中国红牛之间是商标授权许可关系,试问一个1996年10月底注册的商标如何授权给一个1996年1月份已经上市的产品使用呢?如果可以合法使用、授权使用,中方公司又何必千辛万苦通过连续三下江南去购买浙江金华的“斗牛图”商标?逻辑不攻自破,谎话不能自圆。

        也就是说,泰国天丝方面一直拒不承认签署过50年协议书已经构成欺瞒,只有将谎话坚持到底,才能将红牛商标侵权进行到底,才能无视中国红牛独家生产经营权利,误导多地相关部门对销售中国红牛的经销商和零售商予以侵权调查。据了解,中国红牛就最高院商标权属案提请再审后,已经陈请各地相关部门了解双方纠纷全貌,依法对红牛商标侵权案件予以中止。对于泰国天丝及代理商有组织宣导和放大政府文书及照片进行不正当竞争的言论和行为,中国红牛和相关销售商已经在取证,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泰国天丝集团的声明和文章刻意回避对自己不利的所有内容,自说自话,有混淆视听之嫌。天丝集团在声明中称,最高人民法院已于2020年12月21日就 “红牛”系列商标权属做出终审判决。但2022年2月,中国红牛找到50年协议书原件后已经提交请求再审。而且,目前仍没有任何一家司法机关对中国红牛不能再使用“红牛商标”做出终审判决。泰国天丝偷梁换柱、避实就虚,将上述判定的“中国红牛50年独家生产、销售红牛饮料的权利”与它案处理的“红牛商标的所有权归属”混为一谈,意在误导公众。

        回到中国红牛系列纠纷本身,泰国天丝与华彬集团、中国红牛曾经一起度过20年的合作生涯。2016年,双方的矛盾在逐渐开始放大,曾一度被泰国天丝在官司中“压着走”的中国红牛及产业链备受打击,中国红牛的包装罐供应商奥瑞金从中国红牛创立伊始就一直为红牛提供包装罐,也是中国红牛产业链上成长起来的一家上市公司。在中泰红牛的诉讼大战中,奥瑞金也被泰国天丝告上了法庭,要求其停止有关红牛商标的制造、销售,并申请法院冻结了奥瑞金逾2.4亿元资产,相关诉讼已导致奥瑞金百亿市值蒸发。

        自2019年起,泰国天丝陆续上市了红牛安奈吉饮料、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进口、国产)、红牛维生素牛磺酸饮料以及红牛维生素能量饮料等。为了在国内销售上述红牛,泰国天丝挖中国红牛墙角另起炉灶,零售商和消费者也不禁疑惑:“到底哪个红牛才是真的?”

        中国红牛纠纷错综复杂,涉及市场主体多、利益大,附着产业链涉及上百万人的饭碗,各级相关部门对该案保持了谨慎的态度。中国红牛依法维护这个产业链稳定,生产、销售和就业都保持了正常秩序,华彬集团也在持续投资中国实体经济和助力提振消费市场,厦门生产基地也于2022年12月28日正式投产。

        市场竞争是没有硝烟的战场,但是,法律行动是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武器,不能成为谋取商业私利工具,更不能以法治之名,侵犯别人合法权益。诚信是民法的“帝王条款”,民法典第七条特别规定了诚信原则,商业活动要秉持诚实善意,不诈不欺,言行一致,规范自己的行为。

        泰国天丝方面为什么长达六年之久一直否认签过50年协议书,应该给公众和相关部门一个解释,不能为了这张白纸黑字协议的真实性浪费大量司法资源,莫到最后输了官司还败了人设。

来自 吴其伦 头条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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