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动态
斩断插进社会组织的“权力之手”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25日09:58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办国办近日下发的《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培育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的一系列意见,明确在职公务员不得兼任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负责人,已兼职的在本意见下发后半年内应辞去公职或辞去社会组织职务。(8月23日 新华网)

所谓社会组织,是指以社会公益事业和社会服务事业为主要宗旨的民间非营利组织。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实践的不断深入,随着政府职能的切实转变以及社会管理的创新加强,各类社会组织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成为政府与市场、社会之间的桥梁纽带,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服务企业发展、促进行业自律。然而,由于历史及体制原因,我国的社会组织大都有行政主管单位,不少社会组织领导职务也往往由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政社不分”导致政府“权力之手”过长,导致社会组织办事方式、组织形式行政化、官僚化。

“权力之手”不斩断,社会组织就难以搞活。“政社不分”制约了社会组织的市场化发展空间,既不利于保持社会组织的独立性、自主性,又不利于社会组织的自我完善、健康发展。此次中央制发《意见》不仅明确规定“在职公务员不得兼任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负责人”,而且发出“限退令”要求“已兼职的在本意见下发后半年内应辞去公职或辞去社会组织职务”,体现了社会组织去行政化的趋势,标志着“行政色彩”将逐步从社会组织中褪去,还社会组织的“民间本色”。无疑,《意见》的出台将对厘清政府权力与市场、社会的边界,建立政府依法行政、社会组织依法自治的新体制产生积极作用。

当然,所谓“政社分开”,不是一分了之、放任不管,而是要建立社会组织与政府的新型合作关系,确保社会组织的独立性。从这个意义上讲,社会组织“去行政化”的过程,实际上是不断弱化行政性、强化自治性的过程,这是将权力关进笼子里的题中之义,也是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大势所趋。因此,清理在职公务员在社会组织中兼职任职只是实现“政社分开”的第一步,从体制机制上斩断插进社会组织的权力之手才是推进社会组织民间化、自治化和市场化的关键一步。

因此,要褪去社会组织的“行政色彩”还其“民间本色”,关键还是要加强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社会组织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中国特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进一步厘清政府职能部门与社会组织职责权限,推动社会组织在人员、财务、资产、职能、机构等方面与行政机关彻底分开,让社会组织真正的回归社

上一篇:领会中央精神“不跑偏”是门大学问    下一篇:践行"四种形态" 深化标本兼治
反腐动态
为基层减负 促实干担当——《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出台两周年观察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2026年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
确保习近平党建思想在纪检监察系统落地生根、结出硕果
李希在重庆调研时强调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 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做好纪检监察各项工作
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生活舒心,党和政府才放心
深刻把握习近平党建思想对强党强国的重大意义
镜头记录
《乐武声》大型综艺栏目盛大开机录制
拖欠工程款:政府需要解决老人遗留问题的责任
多批医用口罩不合格,湖南康之健被罚48万元
产品与获批内容不一致,天津喜诺生物被罚278万
因生产未注册医疗器械,天津索玛科技被罚63万
重庆药监公布医疗器械不合格名单,涉河南艾尔乐等9家企业
一次性防护服不达标,重庆上坤医疗器械被罚近40万
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北京欢乐分享口腔门诊部被罚4万元
廉政教育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面向年轻干部召开廉洁党课
坚决纠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以铁腕整治乡村微腐败夯实执政根基
首期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专兼职纪检干部联合培训班在京举办
实践与思考丨不断增强治理腐败综合效能
正风反腐在身边·变化看得见丨打好优化营商环境"组合拳"
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座谈会在中国政法大学召开
伟大征程 | 延安整风:一次深刻的马克思主义思想教育运动
贯彻落实五次全会精神·践悟丨更加清醒坚定地推进反腐败斗争④用好一体推进“三不腐”战略抓手
深刻领悟"三个更加"重要要求 坚决落实"六个强化"任务部署丨健全制度巩固成果
深度关注丨常态长效纠治“四风”
廉政法制
法治监督与舆论治理双维视域下:一体推进“三不腐”破解新型隐性腐败的路径研究
最高人民法院举行致敬“马背上的法官”主题宣讲活动 张军出席
中央政法委举办政法宣传工作培训班
市场监管总局曝光一批 “内卷式”竞争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新修订《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村干部触碰这些红线,不止违纪,情节严重还涉嫌违法
持续加大基层治理力度,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夯实大国根基
中央纪委     全国人大     中国政府     中国法学会
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信息中心简介|人员查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西街7号院
京ICP备18038203号    注册证号:100036   备案证号64195043-004-12-14-2  咨询电话:(0)18510077231〈只接收短信〉
Copyright 2015-2021   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信息中心   AllRights Reserved   中心执业律师:杜吉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