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动态
治理“带病提拔”需剪除官场小圈子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2日08:33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共中央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该《意见》与干部任用条例、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能上能下等规定配套起来,使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之网越织越密,为做好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为何“带病提拔”屡禁不止?

在个别地方,“党管干部”变成了一种“伯乐相马”式的干部任用制度,“一把手”对下属的提拔、调用有着绝对的话语权。有时候一个人在官场上的“风生水起”,并不是靠着自己的不懈努力和政绩考核,而是通过投领导所好,用打点博得领导欢心,在知晓了下属心意后,领导就会变着法儿绕过正常的升迁程序,给下属升迁指出一条终南捷径。

从领导层面看,提拔有“小毛病”的下属,知其短,用其长固然是好。更可怕的,是明知其短,故纵其张。明知道这个人有毛病有问题,在关键时刻“扶上马”,还不忘“送一程”。这是为何?

按常理说,这些问题官员将自己的短处示于他人,这在官场是大忌。示于同事,是授人以柄;示于领导,却是表达不二忠心。一边是下属的自曝其短,一边是领导的欣然笑纳。领导和下属之间,就建立起了一种超越同志关系的契约,于是上下勾结,左右护庇,山头丛起,“小圈子”盛行。

正是这种不正当的选人用人之风,让无数有作为、有信念的干部在“潜规则”面前碰了壁,灰了心。从小处说,这是个别领导权力观念错位,将下属作为“家臣”,把短处看做投名状。往大了看,这是对人民的不负责,把公权当私利,把公务员的行政职级当做封建时期的顶戴花翎,私相授予。

纵观《意见》提出的六条举措,把“落实工作责任”作为第一条措施,强调党委(党组)要认真负责地对提拔人选廉洁自律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实行第一责任人签字制度,这是选拔任用的责任状,更是“会诊把脉”的承诺书。立下责任状后,关键还得看落实。如何才能彻底防治“带病提拔”?制度的问题,还是交给制度来办。

考真识准干部更是世界性难题,“带病”干部隐藏、深埋、掩捂自己的“病灶”,背后的靠山关系形成严密的“保护伞”等因素,是出现“带病提拔”的客观原因。选任工作不深不细,执行政策“跑冒滴漏”,面对说情打招呼等外部干扰不敢正面拒绝甚至主动迎合等现象,是出现“带病提拔”的关键因素,而正是由于选任主体的这些“不过硬”,才使“带病提拔”有土壤、有市场,甚至大行其道。

为此,更要坚持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识别干部,进一步加强日常走访了解的频度,充分利用工作调研、述职述廉、督查巡视等契机,从实践中看业绩、从群众口碑中看作为、从急难险重中看担当、从小事小节中看作风,全面掌握干部德能勤绩廉的日常表现,着力解决好“不提拔不考察”的问题,切实做到提人知情、提情知人。要坚持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接触干部,经常与干部开展谈心谈话,从内容中观眼界、从谈吐中看修养、从行为上查问题,进一步加深对干部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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